3月20日,南召交通执法大队白河店中队在公路监督检查中,发现3台超限车辆在公路上行驶,检查车辆上携带的南召县矿产品资源交付单的车货总重均超限30吨左右,经过对驾驶员的询问,得知几辆超限车辆均是从南召县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出厂矿的,按照《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企业可以由交通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至叁万的罚款。
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热情服务企业,经交通执法大队主管领导研究决定,先对违法公司进行行政指导约谈,让公司知道放行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产生的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后对公司信用可能产生的后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促其合法规范运营。
3月22日,白河店中队前往南召县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告知了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对货运源头企业的处罚标准,以及行政处罚后对公司信用可能产生的影响。要求其合法规范经营,尽到企业的社会责任,不能发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如再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交通执法部门将按照《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公司进行处罚。
对南召县鑫琦方解石有限公司指导约谈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