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南召县交通运输局能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改变工作作风,提升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创新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能够站在群众的立场上为群众办实事,并出现一起典型事例。
8月中旬,一名张姓男子,面带愁容走进南召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经过案件处理室执法人员询问后得知,去年11月份张某从南召皇后乡运送钙粉去武汉,经过南召非现场执法点时被提示超限运输,张某完全不顾提示,未进入超限站接受处理,而是径直往武汉驶去;中途到皇路店镇休息5个小时,在唐河非现场执法点又被告知超限,张某还是不以为然,继续驾车行驶至武汉。南召、唐河非现场处理执法人员,于今年上半年相继给张某车辆所属公司下达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一直敦促张某接受处理,当张某看到两份处罚文书时傻眼了,后悔当时抱着侥幸心理超限运输,两次看到违法提示后没有及时停车接受处理,如今要背负两份罚款,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南召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准备接受相应处罚后,在去唐河执法大队接受处理。
案件处理室的执法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看到张某确实有悔改的意思,就主动联系南召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调阅该车当天的行驶轨迹,正是如张某所说,的确是当天在途中休息5个小时后继续启程,又被唐河非现场执法点采集到违法数据。经过和唐河执法大队非现场处理执法人员沟通,相互交换采集的照片进行对比,双方均确认该车途中未有卸货后重新装等其他行为,虽然被采集的两次违法数据,实属一次违法行为被两地不同时间采集到。南召、唐河执法大队经过磋商一直认为,为了节省当事人处理违章的成本,按照就近处理的原则,让张某在南召接受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到唐河执法大队,唐河执法大队只做备案,撤销以前的相应文书,并解除该车营运证锁定状态。
事情处理完毕,张某感慨的说:被处罚的起因是我违法经营,要实在是拿不出证据的话,这就是两次违法,理应接受两次处罚;感谢南召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的执法人员能够体谅运输业主的不容易,及时给我调取相关证据,协调唐河执法大队,依法依规给我办了实事,我一定会引以为戒,合法合规经营,做良心生意、赚良心钱。
一直以来,交通执法大队案件处理室作为交通执法的窗口单位之一,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实际工作能够倾听来访的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心声,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落实新的《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载条例》、省交通运输厅减轻和减免处罚“四张清单”,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多次受到上级的表扬和来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交通执法优秀形象,彰显了执法的“刚柔并济”,厚植了党的执政基础,为南召交通运输执法高质量法治贡献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