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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召县交通运输执法局服务承诺
    发布时间:2018-04-20 16:31:38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公路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全面履行公路执法职能,切实维护公路交通运输秩序,依法保护公路权益,为全县交通运输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二、坚持政务公开。通过媒体公开大队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三、坚持便民服务原则。在办事窗口显著位置设置指示标牌,设立联系箱、意见薄,提供办事指南等便民材料,并依法公开窗口单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首问负责制和承诺办理制。职责范围事项,手续齐全的,在法定时间内办结,需要进一步补充资料的,承办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内容;非职责范围内事项,指明办事线路,帮助找到责任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不能办理的事项,做好解释说明。
    五、坚持勤政廉政。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没在公路执法工作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之外的要求和条件。
    六、坚持文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度,真诚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七、坚持责任追究。在公路执法工作中,如发生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不遵守职业道德及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格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坚持民主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维诺行为可举报和投诉。